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章节考点:第四章第四节

湘建网  2023-01-13  【更多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四节 消防工程

  一 、水灭火系统

  (一)消火栓灭火系统

  1.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分类

  根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提供的水量、水压及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给水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无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 仅设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3) 设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4) 区域集中的室内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室内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5) 分区给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设备

  (1) 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形式分类:

  1)按出水口形式分为:单出口室内消火栓、双出口室内消火栓。

  2)按栓阀数分为:单栓阀室内消火栓、双栓阀室内消火栓。

  3)按结构形式分:

  ① 直角出口型室内消火栓;

  ② 45°出口型室内消火栓;

  ③旋转型室内消火栓;栓体可相对于与进水管路连接的底座水平360°旋转。

  ④ 减压型室内消火栓;通过设置在栓内或栓体进、出水口的节流装置,实现降低栓后出口压力的室内消火栓。

  ⑤ 旋转减压型室内消火栓;

  ⑥ 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在栓体内或栓体进、出水口设置自动节流装置,依靠介质本身的能量,改变节流装置的节流面积,将规定范围内的进水口压力减至某一需要的出水口压力,并使出水口压力自动保持稳定。

  ⑦旋转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配置:

  1)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应配置DN65有内衬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φ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m,轻便水龙应配置DN25有内衬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m。

  (2)消防水泵结合器

  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高层民用建筑;

  2)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

  3)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lOOOO㎡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lO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

  4)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

  5)城市交通隧道。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1) 管道的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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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火栓系统的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在保证镀锌加工尺寸要求的前提下,其管配件及短管连接采用焊接连接。

  (二)喷水灭火系统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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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水喷雾灭火系统

  (1)水喷雾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适用范围:该系统不仅能够扑灭A类固体火灾,同时由于水雾自身的电绝缘性及雾状水滴的形式不会造成液体火飞溅,也可用于扑灭闪点大于60℃的B类火灾和C类电气火灾。

  保护对象:水喷雾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保护火灾危险性大,火灾扑救难度大的专用设备或设施。

  用途:由于水喷雾具有的冷却、窒息、乳化、稀释作用,使该系统的用途广泛,不仅可用于灭火,还可用于控制火势及防护冷却等方面。

  水喷雾灭火系统要求的水压较自动喷水系统高,水量也较大,因此在使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这种系统一般适用于工业领域中的石化、交通和电力部门近年来,我国许多行业逐步扩大了水喷雾系统的使用范围,如高层建筑内的 柴油机发电机房、燃油锅炉房等。

  (2) 系统的组成

  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一般由高压给水设备、控制阀、水雾喷头、火灾探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

  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及保护电气设施的场合。这主要是由于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能喷射出不连续的间断雾状水滴,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而不导电。

  3.喷水灭火系统安装

  (1)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2)管道安装。

  1)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上不宜采用活接头。

  (3)报警阀组安装。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4)水流指示器安装。

  1)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流指示器一般安装在每层的水平分支干管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

      二、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我国目前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IG541混合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和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一)气体灭火系统特点及使用范围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甲、乙、丙类(甲类闪点<28℃,乙类闪点≥28℃至<60℃,丙类≥60℃)液体火灾,某些气体火灾、固体表面和电器设备火灾。

  应用的场所有:

  (1)油浸变压器室、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及发电机房等;

  (2)电信、广播电视大楼的精密仪器室及贵重设备室、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等;

  (3)加油站、档案库、文物资料室、图书馆的珍藏室等;

  (4)大、中型船舶货舱及油轮油舱等。

  不适用于扑救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自己能供氧的化学物品火灾、能自行分解和供氧的化学物品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是一种以化学方式灭火为主的洁净气体灭火剂,该灭火剂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具有清洁、低毒、电绝缘性好,灭火效率高的特点;特别是它不含溴和氯,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大气中的残留时间比较短,是一种洁净气体灭火剂。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具有效能高、速度快、环境效应好、不污染被保护对象、安全性强等特点,适用于有人工作的场所,对人体基本无害;但不可用于下列物质的火灾:

  (1)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2)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铝、铀等;

  (3)金属氧化物,如:氧化钾、氧化钠等;

  (4)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3.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混合气体无毒、无色、无味、无腐蚀性及不导电,既不支持燃烧,又不与大部分物质产生反应。以环保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灭火剂。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信机房、配电房、油浸变压器、自备发电机房、图书馆、档案室、博物馆及票据、文物资料库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可用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火灾或可溶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但不可用于扑救D类活泼金属火灾。

  4.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剂是一种由氧化剂、还原剂、燃烧速度控制剂和黏合剂组成的固体混合物。包括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他型热气溶胶。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S型气溶胶是固体气溶胶发生剂反应的产物,含有约98%以上的气体。不破坏臭氧层,无温室效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其灭火剂是以固态常温常压储存,不存在泄漏问题,维护方便;属于无管网灭火系统,安装相对灵活,无需布置管道,工程造价相对较低。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如计算机房、通信机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图书室、档案室、丙类可燃液体等场所。

  (二)系统的组成及一般规定

  (1)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氧化碳灭火管网系统的储存装置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和集流管等组成,七氟丙烷和IG541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由储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由发生剂罐、引发器和保护箱(壳)体等组成。

  2)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固定。

  3)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

  4)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

  5)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O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6)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

  7)在通向每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器或流量讯号器。

  8)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选择阀,选择阀的位置应靠近储存容器且便于操作。选择阀应设有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铭牌。

  9)喷头应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设置在有粉尘、油雾等防护区的喷头,应有防护装置。

  10)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喷放后气体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属可燃液体时,喷头射流方向不应朝向液体表面。

  (2)管道及管道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内外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

  2)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宜采用不锈钢管。

  3)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4)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大于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内外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应采用不锈钢的管道附件。

       三、泡沫灭火系统

  (一)系统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1. 按泡沫发泡倍数分类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

  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发泡倍数在21~200之间的称为中倍数泡沫。一般用于控制或扑灭易燃、可燃液体、固体表面火灾及固体深位阴燃火灾。稳定性较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差,在一定程度上会受风的影响,抗复燃能力较低,因此使用时需要增加供给的强度。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能扑救立式钢制贮油罐内火灾。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发泡倍数在201~1000之间称为高倍数泡沫。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灭火时,能迅速以全淹没或覆盖方式充满防护空间灭火、并不受防护面积和容积大小的限制,可用以扑救A类火灾和B类火灾。高倍数泡沫绝热性能好、无毒、有消烟、可排除有毒气体、形成防火隔离层并对在火场灭火人员无害。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用量和水的用量仅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用量的1/20,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泡沫易于清除。

  高倍泡沫灭火系统一般可设置在固体物资仓库、易燃液体仓库、有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的建筑、地下建筑工程、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等。但不能用于扑救立式油罐内的火灾、未封闭的带电设备及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强氧化剂和化学物质的火灾。

  2. 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分类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3)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二)系统的主要设备

  1.泡沫比例混合器;

  2.空气泡沫产生器;

  3.泡沫喷头;

  4.泡沫液贮罐;

  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1)按喷射介质可分为水炮系统、泡沫炮系统和干粉炮系统。

  (2)按控制装置分为远控消防炮灭火系统和手动消防炮灭火系统。

  (3)系统灭火剂的选用及适用范围:

  1)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固体可燃物火灾现场。

  2)干粉炮系统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火灾现场。

  3)水炮系统适用于一般固体可燃物火灾现场。

  4)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等物质的火灾。

  (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

  1)在下列场所宜选用远控炮系统: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有大量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燃烧猛烈、产生强烈辐射热的场所,火灾蔓延面积较大且损失严重的场所,高度超过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场所,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难以及时接近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

  2)室内消防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设置消防炮平台时,其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消防炮喷射反力的要求。

  3)室外消防炮的布置应能使消防炮的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消防炮应设置在被保护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当灭火对象高度较高、面积较大时,或在消防炮的射流受到较高大障碍物的阻挡时,应设置消防炮塔。

  6.火灾报警装置。

  四、消防工程计量

  (一)消防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水灭火系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个”——水喷淋(雾)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集热板。

  “组”——报警装置、温感式水幕装置;法兰;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控制阀);灭火器。

  “套”——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

  “台”——消防水炮。

  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个”——不锈钢管管件;选择阀、气体喷头。

  “套”——贮存装置(灭火剂存储器、集流阀、容器阀、压力指示仪)、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气瓶柜装置、自动报警控制装置)。

  3. 泡沫灭火系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个”——不锈钢管管件、铜管管件。

  “台”——泡沫发生器、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贮罐。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消防系统调试

  “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点”——自动喷洒系统、水灭火控制装置。

  “部”——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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